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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四十一章 开始了(2 / 2)

但这个担心很快消失不见,因为他们从附在《新政诏书》的“奏对实录”上,找到了这样一句话“六部以下、省州府县,皆出于科举;然台谏则由各省复兴衙门推举。”再比照“实录”

……

而对于庶族地主来说,那“皇权不下县,县下皆自治”以及“重科举”两条发令,也是深得他们的欢心。

大秦朝觐百年来,早已经形成了大地主家族统治城市,小地主家族统治乡村的稳定格局。大地主便是士族,小地主便是庶族。在新政出现以前,士族向来是通过官府控制县城以上的大城市。

而县以下也有一套乡、保、甲的机构直接行使政府的职能。但策划指挥之大权,却同样都掌握在士绅手中。这种习俗可谓历史久远,自从秦汉时期便是这些不支朝庭奉禄,不受朝庭官位,也不占阔绰公堂,而是守居乡村的士绅,对乡镇村屯进行间接的管理。

这便是所谓的“皇权不下县,县下皆自治”。

你可能要为,士绅既不在朝,也不支薪,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?绅权又从何而来呢?原因很简单,有句古话说得好,叫“不怕县官,就怕现管”!只有保持相当的影响力,甚至直接掌握一定的权力,才能更好的维护家族利益。

而且儒家文化中还有“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”的优良传统。大丈夫就应当“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济天下”,所以在这些读过书的庶族地主看来,要实现个人价值,势必需要通过造福一方的社会活动才能显现出来。所以他们去干也是自愿的、乐意的。

但乡绅们有个最大的苦恼,那就是没有名分!以至于虽然如此做了千年,但在与官府交涉中总有些底气不足,虽然平日里知府那样的高官,对他们都能客客气气。但真要翻起脸来,一个小小的县令就能跟他们拍桌子骂娘!

谁让大家一个是官,一个是民呢?

现在好了,《新政》里明确规定,“里设老人,选年高为众所服者,导民善,平乡里争讼。”明明白白的赋予他们对乡里的管辖权。

再说朝廷整顿科举之后,想当官就要靠真才实学了,对于这些家境富裕、子弟多读书的中小地主来说,真是天大的利好消息。

之前不敢奢望的庙堂之上,终于变的现实起来,而且终将为他们所掌控。

到那时,进可居庙堂之高、治国平天下;退则处江湖之远、保一方平安。人生如此,夫复何求?

至此,庶族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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